昆明“臭肉事件”学校再被处罚 违纪供管水受罚
发布日期:2024-11-08 18:01 点击次数:84
近日,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因安排未取多礼检及格证的东谈主员从事径直供(管)水职责,被昆明市官渡区卫生健康局罚金500元。处罚依据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惩办主义》第二十五条,该条递次聚会式给水单元若安排未取多礼检及格证或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东谈主员从事径直供、管水职责,县级以上场地东谈主民政府卫生存生附近部门应责令限期矫正,并可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金。
本年10月,云南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因提供变质肉给学生食用而激发关怀。当地聚拢拜访组发布通报称,涉事批次鲜猪肉因输送及存储失当导致变质变臭。拜访组责令食堂承包策动企业罢手策动,充公犯警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罚金。同期,对学校策动分别格食物的行径,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金。此外,涉事校长被免职,该区评释体育局局长、分摊副局长以及阛阓监督惩办局分摊副局长也被停职检查。